《四川省醫療機構管理條例》于2023年3月實施,是四川省時隔27年第一次修訂。
修訂背景——直擊頑疾,精準號脈
第一,隨著《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》等法律、法規的出臺、完善,以及四川省醫藥衛生體制改革、“放管服”改革向縱深發展,《條例》的部分內容已與上位法不一致,與我省衛生健康事業面臨的新形勢不相適應;
第二,近年來我省在醫療機構管理方面積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經驗和做法,有必要通過立法加以凝練、固化;
第三,構建和諧醫患關系,打擊“號販子”“醫托”等現實問題亟待制度規范。
所以,通過《條例》修訂,對標上位法完善有關制度設計,固化現有經驗做法,必將進一步優化本省醫療服務體系,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,助力健康四川、健康中國建設。
修訂內容——以人為本,對癥下藥
《條例》貫徹黨中央、國務院對醫療機構的改革期待和要求,將新冠肺炎疫情出現以來醫療事業面臨的新形勢、新特點融入對醫療機構的具體要求,全面對標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,積極推動中醫藥事業發展,進一步規范醫療機構公共衛生職責,提高應急處置能力,推動我省醫療機構在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大局中發揮新的更大作用。
《條例》共8章66條,包括總則、規劃、審批、執業、秩序維護、監督管理、法律責任、附則等內容。
《條例》堅持問題導向,突出四川特色,著力規范解決四川的實際問題。
堅持人民至上,優化醫療服務?!稐l例》按照“人民至上”要求,適應人民群眾就醫新需求,著力提升醫療服務水平。針對人民群眾普遍反映的重復檢驗檢查問題,明確要加強以電子病歷為核心的信息化建設,推進檢驗檢查結果互認。
推進醫療服務高質量發展。針對群眾普遍關心的合理醫療、醫療質量等,《條例》著力完善相關內容,防止過度醫療、提高醫療質量。此外,《條例》明確提出充分考慮革命老區、民族地區、欠發達地區的醫療需求,增加強化醫療資源合理配置內容,通過政府投資、規劃設置等方式,鼓勵社會辦醫,引導醫療資源合理分配,健全醫療服務體系,滿足群眾就醫需求。
修訂亮點——著眼實際,填補空白
增加“秩序維護”專章。我省在醫療秩序維護方面尚無專門地方性法規,《條例》設立“秩序維護”專章,以法治方式強化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置,構建和諧醫患關系。
第一,提出醫療機構在登記、執業等方面應當以患者權益為重要目標,切實保障患者權益;
第二,規定了患者應當遵守的醫療秩序和禁止性行為;
第三,明確了糾紛解決途徑及各相關部門、醫療機構、新聞媒體的職能職責,鼓勵建立以醫療責任保險為基礎的醫療糾紛處置風險分擔機制。
全國首次——通過修改地方性法規,將“放管服”改革中的“兩證合一”等做法予以固化?!稐l例》按照有關規定對醫療機構的規劃、設置、登記的流程進行了規范。特別是“放管服”改革推進以來,醫療機構的審批方式、流程、材料等方面進行了較大調整,《條例》對此進行了相應調整。